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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公共聚集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具体有什么要求?
  •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而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时,应该提交下列材料:(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6)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 安全疏散(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建筑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时,可设置1个疏散出口);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出口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疏散出口的净宽不应小于1.4米,且直通室外;(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的每个厅、室的门净宽不应小于1.0米;(五)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的疏散通道的净宽度,当单排布置计算机时不应小于0.8米;当双排布置计算机时不应小于1.5米;(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疏散门应为推闸式平开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门口不得设置隔断、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严禁使用卷闸门;(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各厅、室外窗严禁设置防护栏,安全疏散通道门在营业期间内严禁上锁,距疏散通道1.4米内严禁设踏步。

  • 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和设置在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一个厅、室的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营业场所应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应急疏散预案,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主营业务:消防工程,消防维保,消防检测,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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