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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垃圾分类桶用途范围
  • 黑龙江省作为中国重要的生态屏障,近年来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全省垃圾分类桶主要分为四类,其用途范围如下:### 一、可回收物(蓝色桶)主要收集具有再生价值的废弃物:纸质类(报纸、纸箱、书本)、塑料类(饮料瓶、包装盒)、玻璃类(酒瓶、玻璃容器)、金属类(易拉罐、金属餐具)、纺织物(旧衣物、床单)及未受污染的包装物。要求投放前清洗干净并压扁,避免混入油污或液体残留。### 二、厨余垃圾(绿色桶)于有机废弃物收集:包括剩饭剩菜、果皮果核、茶叶渣、花卉绿植、过期食品等易腐生物质。特别规定贝壳类、大骨头等难降解物需投入其他垃圾桶,餐饮单位的泔水需经油水分离?怼6拘枳⒁饧笆鼻逶耍乐沟臀露辰嵊跋齑硇省?/p>### 三、有???ê焐埃?/p>收集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特殊废弃物:涵盖废电池(含纽扣电池)、过期药品及包装、废灯管(节能灯、荧光灯)、废油漆桶、杀虫剂容器、温度计等。要求保持物品完整性,避免破碎泄露,尤其电池类需用绝缘胶带包裹电极。### 四、其他垃圾(灰色桶)收纳类之外的混杂垃圾:包括污染纸张(餐巾纸、卫生纸)、一次性餐具、陶瓷碎片、尘土、宠物粪便等。特别注意哈尔滨等冰雪旅游城市需单独处理融雪剂包装物,大兴安岭等林区需加强防火处理。全省特别要求医疗废弃物、建筑垃圾、大件家具等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需通过专门渠道处理。各地结合区域特点细化标准,如牡丹江强化旅游垃圾管理,大庆突出工业区特殊废弃物分流。通过四色分类体系,黑龙江省正构建覆盖收集、运输、处理的闭环系统,助力建设生态宜居的"绿色龙江"。

主营业务:利器盒,医疗废物包装袋,整理箱,周转桶,医疗废物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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