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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本专利/实用新型时必须指定代理人吗
  • 在审查过程中,首先审查是否满足法律的规定,即审查是否存在驳回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1.是否是利用了自然法则的技术思想;2.是否可在产业上加以利用;3.在申请前,是否已存在该技术思想;4.是否是该领域的技术专业人员容易发明的;5.是否比他人先提出申请;6.是否违反公序良俗;7.说明书的记载符合规定。

  • 可以申请的同时提加快审查。提交加快审查后,请求实审的三个月内就会收到头一次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同时提加快审查的话,自申请日起大概过1年左右就能够授权。

  • 韩国专利申请流程中有「开始OA」与「结束OA」,但一个申请案可能包含着数个刚开始OA。当收到刚开始OA时,若申请人做了资料补正后,审查委员可以以之前找的原有技术(先前技术)驳回则会发出结束OA;若审查委员需以新的原有技术才能将此案驳回的话,则此一过程仍称之为刚开始OA。结束OA的目的是缩短审查处理时间。

主营业务: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知识产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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