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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如何判断注册商标构成相似?
  • 商标fa司fa解释第九条第二款和第十条做了明确规定。该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商标fa第五十二条弟(一)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而对于比对的原则,该解释第十条规定,“人民fa院依据商标fa第五十二条弟(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zhi名度。”武汉的知识产权律师找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咨询,该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各类法律服务,陪伴企业设立、成长、发展的整个生命周期。

  • 专li实施许可的收费标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li的,应当与专li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li权人支付专li使用费。专li使用费的确定比较困难,一般而言可以根据如下因素来考虑其数额:(1)专li权人研究开发专li技术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一般来说研究开发难度大、开发费用多的专li,其使用费相对比较高。(2)被许可人使用专li后所能获得的收益大小,收益大的,使用费高。武汉zhu名的知识产权律师找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咨询,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公司化管理的律所。律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公司股权、税务合规、劳动人事、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等法律服务,陪伴企业设立、成长、发展的整个生命周期。

  • 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fa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商标fa第52条弟(1)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fa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弟10条的规定,人民fa院依据商标fa第52条弟(1)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武汉的知识产权律师找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咨询,该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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